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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
1、研发费用归集遵循的原则:
答:企业的研发活动所涉及的人、财、物必须独立,且能明显的识别;研发费用的发生应遵循真实、合理、合法的原则。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核算要求: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3、研发费用披露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企业年报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高新申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科技统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尽可能相符或接近,严重不符的应有正当理由,企业应能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
4、企业研发费用财务核算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1)研发费用核算有形式无实质。有的公司研发费用核算有形式无实质:研发费用辅助账由财务人员“做”、“编”出来;做账依据不充分;研发费用结构不合理;财务核算资料中的研发项目与企业真实情况不符。
(2)研发费用辅助账与账内数据不一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已进行多年,有些已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仍存在研发费用辅助账与账内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有的企业的“研发费用”金额大于“管理费用”发生额。
案例:某公司申报2016—2018年研发费用1673.46万元,销售收入47451万元。经实地检查,该公司“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合计337.6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0.71%。
(3)研发费用核算中,包装、作假的痕迹太明显。许多企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整数比,如:5%、4%、3%。有的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各研发项目发生金额非常平均、接近,人为的痕迹太明显。
(4)企业相关报表数字前后不一致。有些高新技术企业存在财务报告、所得税报表、统计报表数据不一致且无法进行详细说明的情况。
案例:某公司2018年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年初数为13412万元,与2017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年末数14876万元不一致;2018年利润表中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921万元,与2017年利润表中本年主营业务收入13053万元不一致,审计报告中也无相关的年初调整说明。
(5)研发费用归集主体问题。有的公司自身研发费用不足,将子公司或集团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的相关研发支出并入本公司。有的集团公司将控股子公司的相关的财务数据合并计算;有的母公司采用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申报。
(6)研发费用整体政策不了解、不学习。有些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费用核算的范围不了解,相关的政策不研究,为达到规定的费用核算比例要,财务核算中随意性大,不考虑整体合理性。
案例:2018年财政部高新企业复查中发现如某公司申报2015—2017年研发费用3641.84万元,销售收入90106.06万元,经查,该公司将2015年购置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如数控自动折弯机、开关柜装配线等合计1028.24万元以”设备调试费”名义归集入研究开发费用,而且是作为一个研发项目入账(RD01费用1028.24万元)。
(7)有的企业在研发费用核算不足的情况下,将公司的基建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发生额全部为基建支出,无其他费用支出);有的企业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内容不合理,发生额中只有材料支出、人员人工支出,没有折旧与摊销支出,或者只有材料支出,没有人员人工支出等。
5、人员人工费用的归集范围是什么?
答: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6、人员人工费用的归集和分摊方法是什么?
答:企业同时进行多个研发项目的,需按实际参与的项目进行归集,若研发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应按统计的工作量进行分摊,无工作量的统计的,则选择当期各项目直接投入占总投入比例等可行方法进行分摊。
7、直接投入费用归集范围是什么?
答: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